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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津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供电线路改造工程投标邀请书

更新时间:2016-10-10 14:14:53点击次数:829次
保津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供电线路改造工程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津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供电线路改造工程施工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6]556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本招标项目已由保津高速【2016】191号文件批准邀请招标,项目业主为河北保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保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保津高速公路沿线收费站
2.2建设规模:霸州、雄县收费站宿办楼、食堂及收费广场的电气线路改造;杨芬港、胜芳、冀津收费站食堂的电气线路改造。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个月,计划2016年10月开工。
2.4招标范围:保津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供电线路改造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3年10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国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0102016101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025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保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90号            地    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邮政编码:071051                          邮政编码:050011
联 系 人:张子奇                          联 系 人: 袁贺 杨健
电    话:0312-3087928                    电    话:0311-86063928/86056498-820
传    真:0312-3087928                    传    真:0311-8621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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