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津高速公路F型可变信息标志更新改造工程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保津高速公路F型可变信息标志更新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保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建设,并经河北保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16】139号情况报告批准邀请招标。项目业主为
河北保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河北保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本项目招标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保津高速公路
2.2建设规模:更新改造雄县收费站北入口广场和杨芬港收费站入口广场F型可变信息标志各1套,升级或重新编制信息发布软件1套。
2.3计划工期:预计工期 2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分为
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3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的成功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业绩(必须含可变信息标志)。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8月 17日至2016年 8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14时至
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8月 31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时
30分至
14时
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保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90号 地 址:石家庄市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
邮政编码:071051 邮政编码:050011
联 系 人:张子奇 联 系 人: 袁贺 杨健
电 话:0312-3087928 电 话:0311-86063928/86056498-820
传 真:0312-3087928 传 真:0311-86219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