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津高速2015年度机电系统专项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比价邀请书
1. 2015年保津公司计划实施以下工程项目,通过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选择施工单位,按照《保津公司小项目发包管理办法》规定通过比价方式选择下述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
项目估算金额 |
发包方式 |
开标地点 |
ETC车道建设 |
2107139元 |
公开招标 |
石家庄 |
供电线路改造 |
1191790元 |
公开招标 |
石家庄 |
收费系统设备更新 |
836923元 |
邀请招标 |
保定 |
交调站建设 |
675000元 |
邀请招标 |
保定 |
合计 |
481085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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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被邀请单位按照
附件1格式填报比价报价单,投标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单位作为废标处理,对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按投标报价从低至高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中标单位。
3. 最高限价为:40000元。
4. 招标代理机构在比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5. 比价报价单(格式见
附件1)应提交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采用单信封方式包装,封套上加贴封条并加盖密封章,开标前不得开封,否则作废标处理。
6. 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比价邀请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道提交比价报价单,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7. 投标时间、地点:2015年4月21日上午10:00,保定市七一中路890号5楼会议室。
8. 评标结束后3日内,在保津公司网站上公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2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比价人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并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格式见
附件2。
9. 河北保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负责对本次比价相关内容进行解释,被邀请人如有疑问请于开标前联系:张子奇 电话:13933258819。
附件1:比价报价单
附件2:招标代理合同
比价人:河北保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