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玲副局长在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
发布时间:2013-06-03 发布部门:协调处 点击次数:370 |
2013年5月31日 同志们: 现在继续开会。 刚才,大家一起收看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议。请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会议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受高圣先局长委托代表省安委办、省“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就开展好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再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清“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我省已经开展了十一个年头。十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以及各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营造安全生产社会舆论氛围,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认可。但是,“安全生产月”活动在组织方式、活动内容深度、有的放矢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都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暑期、汛期将至,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暑期北戴河各种活动会议增加。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极为繁重,也极为重要、极为特殊。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深刻认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的重要意义,全面分析“安全生产月”活动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正确把握活动定位,科学把握宣教规律,积极改进活动的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不断赋予“安全生产月”活动新的生命力,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深入和健康发展。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省安委会已经制定印发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要紧密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煤矿“双七条”宣教、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燕赵行”等活动上创造性开展工作。一要深入推进“打非治违”活动。年初,国务院研究决定将“打非治违”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续抓下去。目前,省安委办已起草了相关文件,对全省“打非治违”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提出了具体要求,近期将下发。各级各部门要将“打非治违”摆到重要位置,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日常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对“打非治违”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再督查,要继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扩大执法范围,切实打击和治理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强大声势。二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9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咨询日,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在咨询日这天要结合实际,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咨询活动,耐心解答群众的问题。在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要利用举报热线、现场直播、图片展览、文艺演出等形式,延展咨询日的时限和内容,扩大活动效果。省安全监管局各班子成员将分别参加十一个市的咨询日活动,请各市做好安排。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要带头参加咨询日活动。三要组织开展好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暑期、汛期特点,在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建材、水利设施、职业危害等行业(领域)企业以及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内部,组织开展一次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各单位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和具有救援队伍的企业都要组织一次实战救援演练。各级安委办要做好协调督办工作。四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省安委办要组织省级主流媒体,到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整改、职业病防治、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以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典型、企事业单位先进典型进行跟踪采访。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现象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曝光,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同时,对先进典型也要大力宣传。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各自主管报刊、网站、电台、电视台等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综合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五要把宣传贯彻煤矿“七条规定”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继续开展好“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百日宣传教育活动,为煤矿行业实现事故总量、较大以上事故、百万吨死亡率“三个继续下降”的目标转奠定坚实基础。 三、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的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安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指导、确保实效。各级宣传部门要把握舆论导向,把关宣传口径,支持新闻单位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广电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等有关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尤其要做好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工会、团委、妇联和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和“平安校园”创建等活动。省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在各自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要落实宣教工作责任,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在本行业(领域)组织开展符合实际特点的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企业特点,深入组织开展承诺述职大会、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各级安委办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能,健全活动责任体系,加强跟踪调度,全面掌握活动动态信息,强化对活动,尤其是基层和企事业单位的督导检查,不断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效果,防止活动形式化和表面化。“安全生产月”期间,省安委办将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设区市、县(市、区)和企事业单位今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性的督导检查。督导活动持续到8月底,6、7、8三个月各督导组与被督导的设区市捆绑,实行包保责任制,督导组要深入到县(市、区)、重点企业调研督导,上下结合,共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强对本行业系统的督导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覆盖。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 全省各级新闻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办专栏、制作专题、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弘扬先进典型,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大力营造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各级安委办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媒体切实发挥好新闻宣传、舆论支持和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与各类媒体的有效联系机制,加强与主要媒体日常工作联系和沟通,主动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挖掘有深度和普遍教育意义的新闻题材。要做好“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提高新闻单位参与安全宣教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会后,各级各部门要立即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回顾以往活动情况,总结经验,克服不足,全面贯彻今天全国视频会议精神,思想上再重视,方案上再完善,掌握主动,把握规律,务求实效。活动结束后,各级安委办要向省安委办写出专门总结报告,及时反馈好经验、好做法。要继续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同志们,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意义深远,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中,投身到安全生产各项任务的落实中,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