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十要十不要”
更新时间:2009-07-08 00:00:00点击次数:1234次
1.要使用功率大的家电(如空调器等),须先到供电部门申请报装扩容,不要私自在原有的线路上增加用电器具。
2.要选用合格的用电器具,不要图便宜而采用不合格的用电器具。
3.要严格按照用电器具的容量选用适当截面的电线,不要盲目增加用电器具,使电线超负荷运行。
4.要选用与电线负荷相适应的保险熔丝不要任意用粗铜丝代替。
5.要将相线(也称火线)进开关,不要使用“一线一地制”。
6.要对规定使用接地的用电器具金属外壳做好接地保护,不要忘记用三线插座、插头和安装接地线。
7.要牢记在更换熔丝或检修电器前须拉开电源开关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不要冒险带电工作。
8.要将电视机室外天线安装牢固可靠,不要高出附近避雷针或靠近高压线。
9.使用完毕,要及时切断电熨斗、电吹风、电炉等电器的电源,不要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这类电器。
10.要爱护公用电线,不要在架空线附近放风筝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监督(举报)
电话:0312-3076299
传真:0312-3083602
邮箱:bjgsaq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