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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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25 发布部门:宣传教育处 点击次数: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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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中共河北省委第30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省委书记周本顺对《暂行规定》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暂行规定》对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建立了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搞得很细致、很全面,比较符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暂行规定》,是认真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需要,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下一步贵在落实。 周本顺书记强调:一是任何时候都要有安全重于泰山的强烈意识。河北高危行业企业比较多,安全生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影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高度负责。民生最重要、最基本的一条,就是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暂行规定》的出台,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的教育,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党委要带头执行《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对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包括组织、宣传、政法、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党政同责”,党委首先要把这个责任负起来,这样才有利于《暂行规定》的执行。省委一班人要带头执行,并要求各级党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