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 > 安全生产

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说明

更新时间:2014-09-01 11:09:05点击次数:748次
 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说明
 
根据国家、省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任务共涉及9个方面63项内容,简要概括为“12345”,既:守住“一条红线”,抓住“两个关键”,落实“三个责任”,强化“四个基础”,突出“五个专项整治”。
守住“一条红线”:就是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今年国家给我省下达的重大以上事故控制指标为零,省要求各设区市必须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必须强化事故控制,凡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和工矿商贸较大事故的单位年终考核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抓住“两个关键”:就是抓住隐患排查治理和监察执法这两个关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发现和解决隐患问题的能力,严格按规定的频次和网格化管理、“一会一卡”、“三定一表”等要求,搞好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大力推行专家参与隐患排查整治, 6月底前组织对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其他行业重点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专家隐患排查会诊;要充分发挥监察执法的重要作用,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职能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四不两直”、协调执法、联合执法等形式,做到计划执法企业100%覆盖,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果。
落实“三个责任”:就是要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构建“点、线、面”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真正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严格落实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综合监管、行业主管、专项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以第三轮承诺制度建设为基本载体,确保将所有企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承诺范围,实现100%覆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兑现承诺的动态运行机制,搞好企业的安全诚信评级,实行奖优罚劣,进一步增强企业抓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企业的自我安全管理水平。
强化“四个基础”:就是要强化标准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体系、乡村监管网络等基础建设。标准化建设要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原则,加快标准化创建步伐,确保完成年度标准化创建任务;安全教育培训要重点抓好企业“五项岗位人员”的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好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社会化普及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应急救援要本着“快捷、实用、有效”的原则,加强各专业应急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各层面的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实际能力;乡村监管网格建设要突出抓好乡镇、街道办安监所和安监队伍建设,在所有村庄、社区、居民小区建立安全监督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农村、安全社区、安全居民小区创建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矿山非法开采等行为,真正实现安全监管在基层的全方位覆盖。
突出“五个专项整治”:就是要以预防群死群伤恶性事故为重点,突出“尾矿库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油气管网和城市燃气、道路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尾矿库和非煤矿山整治年内要关闭取缔30座尾矿库和30座非煤矿山,完成372座尾矿库的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整治要在6月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加快化工园区建设步伐,强化涉氨涉氯企业单位的动态监控。全面加强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4家批发企业及常设销售网点的日常监管,严格规范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油气网管和城市燃气整治要全面搞好油气输送管线和城市各类管网的安全排查,强化对燃气经营企业、公用燃气管道、燃气使用单位的巡查监控,确保燃气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道路交通整治要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强化对客货运输企业的监管,强化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动态监管,强化恶劣气象条件下的监控,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建设工程项目整治要以“基坑开挖、模板支护、浇筑作业和提升起重作业”等环节为重点,强化对所有在建的住房、路桥、市政、水利、工业项目等施工活动的动态监控,严格落实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责任,深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坚决扭转建设工程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
同时,要以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和接毒接害人员防控为重点,全面加强职业危害专项整治,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年底前60%以上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要达到基础建设要求,全力推进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监督(举报)
电话:0312-3076299
传真:0312-3083602
邮箱:bjgsaq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