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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更新时间:2014-05-13 11:49:53点击次数:680次
发布时间:2014-05-03   发布部门:办公室  点击次数:29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省安委办于近日印发通知,对全省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学习、理解国家精神,全面分析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及各重点单位、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地、本行业和本单位实际,迅速作出安排部署。
  要求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隐患,确保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度汛。煤矿要重点对井田范围内的采煤塌陷区、地面扒缝、废旧窑洞等积水和导水隐患进行排查,对矿区内的防水堤坝、排水沟渠进行修缮,加强排水设施和供电设施的检修,严格执行探放水规定,防止淹井、透水等事故发生。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要重点对截水沟进行清理疏通,对排水设备进行排查,地下矿山企业重点对井下排水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排查和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地表塌陷、裂缝区周围要采取截水和围挡等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或直接冲刷边坡导致坍塌事故;尾矿库企业重点对干滩长度、调洪库容、入水口高程以及排洪设施等进行排查、维修和疏浚,防止溃坝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点做好对设备设施防雷、防静电、防水、防潮、防漏等安全检查,加强对生产装置、储罐等设备的附件进行排查,防止发生跑、冒、滴、漏现象以及爆炸事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做好对防雷、防火、防静电和防爆措施的检查,严格禁止高温、高湿以及雷雨天气从事生产活动。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好对危险路段、山区公路、桥梁隧道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对危险路段加强管理,加快对危桥的治理进度,认真探明隧道周边的地质情况,防止交通和坍塌事故等。
  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对复杂地理条件的山区隐患排查工作,防止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引发的自然灾害。
  水利部门要组织对水库大坝、湖泊、河堤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防止垮坝等事故的发生。
  气象部门要组织对重要单位、重要部位防雷设施的隐患排查工作,防止因雷电引发事故。
  住建部门要组织对建筑施工、建设工地的隐患排查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加强现场管理,防止坍塌、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旅游、质监、铁路、民航、民爆、粮食、电力、油气燃气管道管网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结合本系统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工作。
  要求各级宣传、气象、国土、地震、海洋、水利、旅游等部门要建立汛期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定期或随时研判汛期安全形势,及时通报和发布相关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险情和造成的危害,要及时提醒相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应对工作等。
  通知最后要求,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救援,科学应对和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接报和处置各种信息,对出现的各类安全生产突发情况,要果断正确处理,并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各应急救援队伍要提前做好汛期各项救援准备工作,配齐配好有关设施和装备,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汛期之前和期间,各应急救援队伍要针对汛期特点,组织一次或几次专项的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检验实战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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