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凌晨2:04分,一辆车号为豫NH27XX的六型货车在雄县收费站南口收费12道下道,该车司机表示车辆所载货物为生菜,要求按绿通车辆免费。当班班长连彦明按照绿通查验程序对该车进行查验,发现该车从云南板桥站曲陆上道,属于低平板重型半挂车,根据规定低平板挂车是用于运输不可拆解大型物体的半挂车,无法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经班长连彦明耐心与司机沟通解释政策规定,2:19分司机最终认可并缴纳通行费6820元。
此次追缴成功,不仅有效打击了假冒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也维护了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了广大车主的合法权益。雄县站将继续保持严厉打击偷逃通行费的高压态势,为司乘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通行环境。
雄县站 张艳 连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