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15:45,一辆冀F牌照的黄牌货车在雄县站北口上道时,发卡系统提示该车存在逃费行为,逃费金额为447.92元。当班班长看到后,为避免车道拥堵,防止司机冲卡,将车辆ETC卡暂时保留,并告知司机该车存在逃费记录,示意将车辆先停在入口广场安全位置,回来补缴通行费。
在沟通过程中,该车司机态度强硬,拒不承认逃费行为,一味强调收费站耽误了他的时间。面对司机的蛮横态度,班长始终保持耐心,利用部级平台追缴软件详细查询了逃费信息,如实告知司机欠费原因。但司机并不认可,甚至自行拨打了“110”,民警到来了解情况后,认为逃费事实认定清楚,劝解司机不要无理取闹,应按规定补缴通行费。同时雄县站值班站长也到达收费现场,耐心听取了司机的理由,再次向其解释了欠费原因、欠费地点,并表示追缴逃漏费是收费站的责任,按规定缴纳通行费是每个驾驶人的义务,在收费站人员和民警的一致解释和劝说下,司机终于承认逃费行为,自愿补缴了通行费。
雄县站 王敬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