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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芳站、杨芬港站联手遏制小车逃费

更新时间:2017-04-06 17:41:28点击次数:870次
        4月6日,一小车欲在胜芳站逃费,经胜芳站、杨芬港站联手核查,司机最终未得逞,按规定缴纳了通行费。
        当日14:55分,车牌为冀R7BXXX的一类车,持文安站3月26日超时卡,从103道下道。询问司机为什么超时时,司机回答20分钟前从杨芬港站过来的。告知是文安站卡,司机矢口否认从文安站上的,一口咬定是杨芬港站。此时监控主管张艳彩替岗,一边通知收费员让司机再找找,还有没有另外一张IC卡;一边电话联系杨芬港站监控室,告知此车车型、车牌号信息,请求核查有没有该车的通行记录。而司机回答,就这一张卡,没有其他卡了;几分钟后,杨芬港站监控室回复,查询交易信息和近半小时的录像,均没有该车通行记录。监控主管通知,暂押其行驶证,让车辆先下道,等待进一步核查。此时,监控主管将此情况上报值班站长。值班站长指示,既然杨芬港站查不到该车通行信息,就不能听信司机一面之词,不能按杨芬港站收费。监控主管又通知班长告知司机,说出实情,到底从哪上的?否则,报监控中心、省中心,进一步核查,到时就不是正常缴费这么简单了。又过了十几分钟,15:30左右,司机从车里又拿出一张IC卡,说刚从车里找到的。班长在104道,读取通行卡,显示文安站14:25分上道,正常收取通行费15元。再三询问,司机说前一张卡,因收费站有朋友下道时就没交回去;而这张卡,本打算回去时在大柳河站下道时用,到时交5元通行费就行了。班长明确告知,此行为属于倒卡逃费,此次如果得逞,日后查出来,将录入省高速公路逃费稽查管理“黑名单”系统,到时将不能再行驶高速公路或补缴全程三倍通行费。司机知道了逃费的严重后果,一再表示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并保证今后自觉遵守高速收费运营有关政策,不会再犯此类错误。
 胜芳站    张艳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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