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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管理,明确奖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更新时间:2006-08-29 00:00:00点击次数:2147次
强化管理,明确奖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人事部
8月21日康彦民局长在保津调研时指出:“保津公司要强化管理,
严格考核,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公司结合现实情况重新修订了休假规定,量化了收费岗位员工考核办法并在霸州收费站试行。
一、修改了休假办法。明确员工请假审批程序与权限。一是规定员工休假在3天(不含3天)以内的由部门经理(站长或工区主任)审批;3至7天(含7天)经部门经理(站长或工区主任)同意后,由主管高级管理人员审批;7天以上经部门经理(站长或工区主任)和主管高级管理人员同意后,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二是部门经理(站长或工区主任)休假经主管高级管理人员同意后,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审批。三是员工请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包括请假审批表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突发事件或特殊原因没能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必须提前电话向上一级管理人员报告,并于当天请别人代办请假手续。员工请假审批表须在休假前3日内报人事部。员工没有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二、制定收费岗位员工考核办法。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易于操作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量化了收费岗位员工考核办法,内容包括收费任务、差错率、劳动纪律、行为规范等项目,明确了考核结果与月度奖(月收入的40%),年终奖(全年收入的1/6)、年终评先、待岗、上岗、下岗和解除劳动合同等挂钩办法。
此举措将规范员工的请销假程序,规范收费程序,明确奖惩办法。消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想法,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从而有效提高公司整体形象。
公司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