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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检举控告受理及线索管理处置工作办法》

更新时间:2024-11-07 16:52:15点击次数:235次

近日,公司纪委为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群众关切,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维护党的章程和党规党纪,进一步规范公司检举控告受理及线索管理处置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检举控告办理及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规程(试行)》《河北交通投资集团纪检机构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河北保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检举控告受理及线索管理处置工作办法》。

该办法共13条,对检举控告受理和问题线索处置原则、检举控告件的接收、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受理范围、处置程序方式及时限要求等进行了规定,为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本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断推进公司政治生态建设,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

纪检监察室  席晓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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