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的传统文化意识中,自由与责任通常不会被人们捆绑在期一起进行思考,因为,人们会认为自由越多责任越小,而决不会认为自由越少责任越大。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温总理在某记者招待会上回答有关“自由”的提问时,引用了萧伯纳的名言—— “自由意味着责任!”众所周知,自从人类社会进入到具有统治与被统治的社会关系时代起,人类在社会生活中就失去了绝对的自由,相反,人类承担的社会责任的义务也就应运而生了。自由与责任也就成了一对无法分离的同道冤家。
不能因为自由而放弃责任。如果法律、宗教、习惯都没有的话,生活将会是怎么样?人们自由了,不再有交通法规、法律的制裁、道德的谴责,可以自由在公路上驰骋,可以超速、杀人、放火,正常的工作、生活被打乱,自由、生命得不到保障,责任便更大了。
为了责任可以选择自由。如果做父母的都能对孩子们这样:“我什么财产也不留给你们,活着的时候自己用,剩下了分给没有钱的人们。但是我尽力让你们接受各种教育。到了一定的年龄你们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做自己愿意做的工作,自己养活自己,自己体会自己的人生,自己接受自己的选择所带来的结果。”孩子能在这样的教育中成长,用这种方式安排自己的人生,那么社会中的愤恨、不平、嫉妒、憎恶、竞争就会慢慢消失。
正如我们的工作,如果你拥有自由,没有责任,可以来上班也可以不上班,可以早退、迟到,那么企业怎么运行,怎么样在激烈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我们有责任完成本职工作,同时也可以在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开拓自由地创造,推陈出新。在前进中不断改进,在责任下自由发挥,企业便会兴旺发达。
尊重自由而且意志坚强的人都是能够对自己的一切负责的人,如果一个人为了自己的自由逃避自己的责任,那他就算不上一个合格的人。
自由与责任共生。
■人事部 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