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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语言中的“八戒”

更新时间:2007-09-21 00:00:00点击次数:1737次

作者:李明刚    字数:670

    公文,顾名思义,就是在各机关、单位的公务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它是代表机关发言的。所以公文用语应庄重严谨、准确周密、雅正不俗,一定要使用规范的语言,不能自己生造和滥用。在公文协作过程中,除了通篇布局外,还要重点讲究遣词造句。所以在行文过程中,应力戒以下八个方面:
    一戒方言土语,用方言制作的文书,并夹杂土语,使人看过以后,不解其意。所以必须使用普通话的词语书写。
    二戒生僻字词,即对于那些难读、难懂,有可能造成传递失误的生僻字、词,要尽量避免使用。
    三戒重出、歧义,就是说在行文时,要避免某一字、词以不同涵义重复出现,所以一定要使用清晰明了的语言,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词,造成阅读的困难和理解上的歧义。
    四戒主从多变,即在一个句子或相近的句子中,如果主从关系多变,难免造成理解和判断上的混乱。如:“要照章收费,提倡委屈服务。”就出现了主从关系的变换,前一句讲的是对车主或司机等缴费主体的要求,而后一句指的是对收费主体的要求。像这种情况应该极力避免。
    五戒多附加,就是说在一个句子中,不能有太多的附加语。否则会造成阅读上困难。如:“有用的、有价值的、有参考性的…….”就属于这类。这种句子让人读起来感觉很累。应给予重新组句。
    六戒绕口,公文应采用白话文的语言表达,文言文、半文半白的句子有损文风,更显得不伦不类,让人听不明白,应使用大众能接受的表达方法。
    七戒迷路句,就是说行文在内容上和语气上都要有衔接,如果中间突然插进一句不相干的话,就会破坏人们的思路。因此,此类现象应坚决予以删除。
    八戒谓宾失配,就是指谓宾搭配要得当,要合乎语法,使人读着顺畅。
编辑:魏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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